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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委員會設置辦法

元培醫事科技大學軍訓課程委員會設置辦法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中華民國90426軍訓研討會議通過

中華民國102418日軍訓研討會議修訂通過

第一條  元培醫事科技大學(以下簡稱本校)軍訓室(以下簡稱本室)為規劃本校全民國防教育課程,依據本校課程委員會組織章程第八條之規定,設置元培科技大學軍訓室課程委員會(以下簡稱本會),並訂定設置辦法(以下簡稱本辦法)

第二條 本委員會置委員以軍訓室編制內之教官()為當然委員,由本室主任擔任主任委員及會議召集人。

第三條 本會之職掌如下:

一、全民國防教育課程必修及選修之規劃。

二、全民國防教育教學任務分配。

三、全民國防教育教學方式研討。

四、本室與各系有關課程開設事宜之協調。

五、審議其他與課程有關之重要事項。

第四條 本會得視業務需要由召集人召開會議,並邀請相關人員列席。

第五條 本會議召開時,須有應出席委員達二分之一出席始得開議,須有出席委員達二分之一之同意始得決議。

第六條 本辦法經本室課程委員會、共同教育課程委員會及校課程委員會通過,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