募兵制實施後學生關心的Q&A
Q1:常備役區分哪幾種?
A1:
1.現役:經徵兵檢查合格於除役前,徵集入營服之,為期一年。
2.軍事訓練:經徵兵檢查合格男子於除役前,徵集入營接受四個月以內軍事訓練。
3.後備役:現役期滿退伍或軍事訓練結訓者為後備役列管,至除役時止。
Q2:如何判定常備役體位役男該服現役或軍事訓練?
A2:
1.中華民國83年1月1日以後出生之役男,自102年1月1日起,改徵集接受4個月常備兵役軍事訓練。
2.中華民國8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役男,自102年1月1日起,未經徵集或補行徵集服役者,依兵役法第25條第3項規定,應服替代役,為期一年;上述規定係指,8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之役男若於102年1月1日起,經戶籍所在地兵役單位通知徵集常備兵役現役者,須服常備兵役現役1年,若通知徵集替代役者或因故未能於預定之入營期梯徵集入營者,應服替代役1年。
Q3:國防部規劃4個月之軍事訓練實施內涵為何?
A3:
前2個月(8週)是入伍訓練,目標是為培養出一名合格步槍兵;後2個月(8週)的專長訓練,則培養部隊所需的專長兵。
Q4:就讀大專院校之學生,4個月之軍事訓練何時實施?
A4:
1.就讀大專院校的役男,可依其意願利用連續2年暑假期間實施每次2個月的軍事訓練,其中第一階段為入伍訓練,在大學一年級與五專三年級下學期的暑假實施;第二階段為專長訓練,在大學二年級與五專四年級下學期暑假實施。
2.可於畢業後,一次實施4個月之軍事訓練。
Q5:募兵制實施後,預官考選是否持續辦理?
A5:
1.大專程度義務役預備軍官預備士官考選仍持續於民國102年辦理考(甄)選作業。
2.預備軍官預備士官需求員額,係於該年度調查次年度(即101年年度調查102年度,餘類推)國軍各單位初官(少尉或下士)需求所訂定,故屆時將依需求研議辦理。
3.大專程度義務役預備軍官預備士官之考選均於年度前公告簡章,同學可至國軍人才招募中心網站留意相關訊息。
(網址http://rdrc.mnd.gov.tw/rdrc/index/aspx)。
Q6: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課程是可否折抵役期?
A6:請參閱下表。
役男修習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(軍訓)課程折減兵役日數對照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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役男年次 |
役種 (時間) |
修習課程 |
可折減役(訓)期日數 |
折減起算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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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級中等學校、五專前3年及相當層級進修學校 |
大專校院、五專後2年及相當層級進修學校 |
折減 上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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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2年次 以前 |
常備兵役現役或替代役(1年) |
軍訓課程 |
每8堂課折算1日 |
30日 |
退伍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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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課程 |
至多7日 |
至多22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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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3年次 以後 |
常備兵役軍事訓練 (4個月) |
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課程 |
至多5日 |
至多10日 |
15日 |
第2階段(專長訓練)結訓日 |